武汉之窗新闻频道 http://www.cnwuhan.net 更新时间:2008-6-13 8:28:47
荆楚网消息(记者董育雄 实习生杨怡、郑艺华 通讯员彭为红、李保华)6月12日,湖北省工商局发布《武汉城市圈公司股权出资登记管理试行办法》,这意味着即日起湖北省内的有限责任公司、股份有限公司均可以其持有的公司股权作为出资,在武汉城市圈内投资设立新公司。
据悉,新《公司法》、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》放宽了市场主体资格准入门槛,方便了公司设立,鼓励更多自然人及社会组织成为市场主体,这两项法律法规及《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》关于股东出资方式和注册资本认缴制的规定,为《武汉城市圈公司股权出资登记管理试行办法》的出台供了法律依据。股东以货币、实物、知识产权、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财产出资的,其登记办法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,但由于国家对股权等非货币出资的登记办法至今仍未出台,股权出资无法操作。
目前,全国仅有“长三角”地区和重庆市进行了股权出资的试点,此次湖北新出台的《武汉城市圈公司股权出资登记管理试行办法》较“长三角”地区和重庆步子迈的更大,范围放的更宽,登记程序更简明。












